摘要
1、地块概况
溧水长乐大道以南、群力大道以西地块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康怡社区;
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规划四路以东、长乐大道以南、群力大道以西、高山路以北;
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 31768.61 m(约2 47.65 亩)。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田(0103)、
农村道路(0601)和坑塘水面(1704)。根据《南京溧水副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
规划(NJLSb030 规划管理单元图则)》(2024 年 06 月)表明,调查地块规划用
途为二类居住用地(R21,代码 0701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
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。根据 2019
年 1 月 1 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,
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
染状况调查。2025 年 5 月,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(调查单位,以下简
称“中荷寰宇”)受南京溧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(委托单位)的委托,对该地
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2、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
2025 年 5 月,“中荷寰宇”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等
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通过历史影像资料、
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,调查地块 2005 年之前主要为农田(种植小麦)、
2 处自然形成的水塘(位于西北和西南侧,主要用于灌溉,深度 1-1.5 m,部分在
地块外)和农村道路;2013 年地块内新增 1 处鱼塘(面积约 3000 m2,主要用于
养殖草鱼),其余区域无明显变化;2017 年地块内出现积水坑,面积约 5000 m2,
深度 10-20 cm,主要由周边水塘区域修建道路排水形成;2024 年地块内进行平
整,积水坑、鱼塘和西南侧水塘就近利用地块内土壤填平;截止 2025 年 5 月,
调查地块内仅存西北侧 1 处水塘,部分区域由周边居民开荒种植小麦,其他区域
已闲置,地块内无明显高程差。人员访谈证实了调查地块的使用情况,未有反应
环境污染相关问题;现场踏勘地块内无异味,也未发现污染痕迹。调查地块周边
500 m 范围内现状为农田和地表水体。地块周边 500 m 范围内历史无工业企业存
在。现场快筛结果表明,所有土壤点位和底泥点位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无异常。
综上分析,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,地块内土
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。
3、结论与建议
综合资料收集、人员访谈、现场踏勘和快筛结果分析表明,综上所知,调查
地块内不存在确定的、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,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
可能性较小,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可用于后续二类居
住用地(R21,代码 0701)的开发利用。截至报告提交之日,地块内不存在项目
进行建设的情况。
